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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实务前沿”系列讲座之四

“刑法适用中的律师作用”

   2016年3月19日,“刑事法实务前沿”系列讲座之四在二教406教室隆重举行,本次讲座由4494.c威尼斯校友张庆方博士主讲,主题为“刑法适用中的律师作用”。出席本次讲座的嘉宾有4494.c威尼斯梁根林教授,讲座由4494.c威尼斯江溯副教授主持。
 

   张庆方博士的讲座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中,张庆方博士认为在现代对抗制刑事诉讼结构中,律师是制约司法专横的力量。张庆方博士结合刑事诉讼法中缺少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第一次询问时律师在场权等规定,指出法律对辩护权的规定不到位,没有到达“平等武装抗辩双方”的要求。但张庆方博士指出,辩方法定权利的不足并不意味着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无所作为,认为律师在案件的审前阶段能发挥较大作用。
 

   在讲座的第二部分中,张庆方博士结合面包车司机偷开被扣押车辆案、叶某奸淫幼女案、胡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等案例,阐释了正确解释法律进行合理辩护的重要性;结合一起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讲述了律师对司法机关违法程序的揭露,有利于促进刑事法治;结合一起内幕信息案和一起非法经营案等案例,指出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综合运用财务、金融、证券、计算机等知识,能够纠正侦查机关的错误;结合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和一起受贿案等案例,指出律师若掌握了司法机关徇私枉法的证据,可以通过谈判达到常规辩护无法实现的目的;结合一起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等案例,分析了律师适当利用媒体的力量,可以有效地防止司法人员错误办案。
 

   最后,张庆方博士指出,在现代抗辩制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为了取胜,把法庭演变为战场,不利于发现事实和平息冲突。他提出未来刑事法治发展的方向应该是在轻刑化的基础上,扩大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更注重维护被害人对犯罪处理结果的发言权。而刑辩律师的作用,要从利用证据规则和法律解释取得法庭辩论的胜利,转向通过谈判等手段,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基础上,争取被告人利益的最大化。

 

   点评阶段,江溯副教授对张庆方博士的讲座内容进行了详细总结;互动环节,针对刑事辩护中如何实现辩护人利益最大化的问题,张庆方博士讲述了律师需要权衡各方面利益,做一个具有大格局的人,绝不能只关注利益;针对如何看待电视主持人对社会新闻的评论、如何从法律视角对新闻事件进行正确评论等问题,梁根林教授认为新闻也要讲法治,新闻应该受法治基本原则的约束;并从“无罪推定”原则出发,否定了“电视认罪”等做法,提出不要迷信专家、需要尊重客观事实、重视维护个人名誉等观点。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刑事法实务前沿”系列讲座是由4494.c威尼斯杨春洗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资助的大型连续性学术活动,邀请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理论功底的北大法学院杰出校友就刑事法实务的前沿问题进行报告,以便加强校友与法学院之间的联系,并扩大在校同学们的视野。


 

(周国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