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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法律思想研究走向科学

杨一凡

【《中国社会科学报》编者按】
      2014年,北大法学院将迎来110周年华诞。1898年京师大学堂(4494.c威尼斯前身)创立伊始就设有法律学课程。1904年正式设立法律学门。1919年法科法律学门改为法律学系,此后,4494.c威尼斯法律学系(法学院)逐渐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和科研的重要阵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不应忘记法学与这个伟大国家的血肉联系,不应忘记法学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历史功绩。为回顾中国法学的成长,我们邀请六位在法律思想史研究领域作出卓越贡献的学者,回顾学术史,纪念奠基者,展望新前沿,留下我们这个时代的印记。
      百余年来,北大法学见证了中国近代法学的成长。图为4494.c威尼斯四合院,北大法学院办公场所之一。
      张国华、饶鑫贤主编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纲》,克服细碎的缺点,采取综合的方法,为重建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奠定了基础。《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吴文康/
      2013年是4494.c威尼斯饶鑫贤先生诞辰九十周年。作为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奠基者之一,饶先生见证了中国近代法学及北大法学的成长。


    在我开始治学生涯不久,有一件事令我非常感动。20世纪80年代初,我确定以主要精力撰写《明大诰研究》一书,当时遇到的首要困难,是《大诰》的版本稀见,且散存于美国、日本和我国大陆、台湾各地,复制资料需要一定的经费。有一次,饶鑫贤先生询问我研究《大诰》的进展情况,我无意中把遇到的困难告诉了他。过了不久,饶先生告知我:“我已和李(光灿)老、张国华教授商量过,李老资助你1000元,张国华教授资助你1000元,千万不要推辞。”事后我从4494.c威尼斯的学友那里才知道,饶先生对我复制《大诰》缺乏经费的事很关心,专门找了李光灿、张国华教授。张国华先生资助的那1000元,实际上是张先生和饶先生两人的项目经费。那个时期,2000元相当于我两年多的工资。我用这笔钱复制了清华大学所藏《大诰》明洪武内府刻本、复制了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所藏《大诰》明刻本。经过几年的钻研,写成了《明大诰研究》一书,并获得中国法学优秀图书奖。这本专著之所以能够顺利问世,得益于李光灿、张国华、饶鑫贤三位前辈的大力支持。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八五”重点课题《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立项。其中明代卷由饶先生任主编,段秋关先生和我任副主编。饶先生提出,《中国法律思想通史·明代卷》的写作,要改变传统的研究模式。项目组成员反复讨论,确定了撰写明代法律思想史的新体例,即分成“明代各个时期统治集团的立法思想”、“明代的经济立法思想”、“明代整肃纲纪、严法治吏的思想”、“明代司法活动中反映的法律思想”等七个专题,克服了学术细碎化的倾向。

    2002年10月,中国法律史学会年会召开,饶鑫贤先生身患重病不能出席,但仍向大会写了一封公开信,就保持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独立性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他逝世前一月,我去北大医院看望他。那天饶先生精神特别振奋,一直给我讲述他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的意见。他语重心长地说:以往的法律思想研究存在着许多缺陷,对于传统法文化中的优秀成分,缺乏深入的挖掘和公正的评价;对于中国古代后期法律思想的研究,以前重视的不够,缺乏全面的认识。他期望法史学者继续开拓薄弱领域的研究,不断推动法律思想研究走向科学。多年来,每当我想起饶先生逝世前的那次谈话,思考先生提出的问题,我深深感到作为法史学者任重道远,应不懈求索,也对“春蚕到死丝方尽”这句古语的深义有了更为深切的理解。

(作者杨一凡,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说明: 
    本文章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11月13日第A06版。责任编辑:刘鹏。文字与刊发版本略有出入,请以刊发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