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综述

第二期博雅公法论坛成功举办

2013年9月26日上午9点,由4494.c威尼斯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二期博雅公法论坛在北大法学院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论坛的主题为聚焦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4494.c威尼斯光华管理学院张维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担任主讲嘉宾,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余晖研究员、4494.c威尼斯副院长王锡锌教授、4494.c威尼斯邓峰副教授担任与谈嘉宾,研讨会由4494.c威尼斯湛中乐教授主持,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沈岿教授、甘超英副教授出席研讨会,来自首都各高校、科研院所的近10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论坛开始后,主持人湛中乐教授首先代表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对参加论坛的嘉宾表示感谢。随后湛教授对本期论坛的主题进行了阐述,他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法学、经济学领域深度关注的议题,需要从法律、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深入分析这一涉及国家公权力与市场主体的私权利、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国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的研究。

在主讲环节,应松年教授主要讲述了审批制度的历史背景,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原因,以及行政审批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应教授认为《行政许可法》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产物,经过许可法以后审批制度需要进一步改革,主要是关注通过何种路径和目的来进行改革。《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使得审批制度改革得以落实,但也确实存在和出现了一些问题。对于许可制度的产生,应教授认为市场经济产生以后,市场经济经过了自由发展阶段,使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后来进入到市场失灵的阶段。市场失灵阶段需要控制,确实需要通过政府有形的手来解决市场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政府干预的一个重要的手段是建立许可制度,以预防危险、保障安全、分配稀缺资源、提高从业水平等。应教授还对《行政许可法》提出的几项可以不设许可的原则,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解决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组织能够解决的、事后监督解决做了全面分析。在谈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教授认为首当其冲就要对现在的许可制度作彻底清理,哪些是可以取消的应予以排除,其基本标准就是许可法第13条所确定的方向和原则。

张维迎教授以“市场秩序的形成与审批制改革”为主题进行了发言,围绕审批制改革与法治社会建设关系、行政审批制的历史梳理、审批制出现根源探究、管制与市场秩序关系、审批制与社会道德关系等视角谈及其对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看法。张教授认为审批制改革事关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从法治社会建设的角度看待审批制改革,没有审批制改革,就不可能有法治社会。具体谈及怎么防止人定法对天理(自然法)的违反、怎么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害、怎么防止刑法对民法的入侵、如何防止法律对社会规范的入侵乃至道德的伤害如何防止行政对司法的侵害等。随后张教授简单回顾一下行政审批制度的历史,认为审批制并不是资本主义发达之后为了医治所谓的“市场失灵”才出现的,特许制在西方历史上比私权利要早,在中国也一样。对于审批制出现的根源,张教授认为是人类的无知和无耻。“无知”是指我们的知识有限,想做好事但不知道怎么做,或者说自以为是,结果干了很多蠢事、坏事。“无耻”则是指出于自身的私利明知故犯,损害别人的利益。张教授还认为只有放松管制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不能低估市场上声誉机制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在审批和道德之间关系问题上,张教授提出审批制损害社会道德,认为有了审批就有特权,有特权企业家就觉得竞争不公平,企业家觉得竞争不公平时让他在市场上有诚实的表现就很难了,而且政府官员利用审批的权力进行寻租,更加败坏社会道德风尚。

马怀德教授则主要从从微观角度分析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成效、现状问题以及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首先马教授用翔实的数据对比说明了当前行政审批改革中数量递减的成效,实际上行政审批“明简暗增,边减边增”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还出现“假减真增”的困局。对于审批制度改革为何艰难,马教授认为一是政府部门固守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权力和利益;二是在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是许可的变相许可;三许可条件的许可化,设定一个许可背后可能增加了无数个许可条件,实际也就增加了许可项目,许可条件许可化成了很严重的问题;四是许可法本身存的漏洞加重了现有的问题。关于行政审批制度下一步的改革方向,马教授认为国务院所采取的措施整体是正确的,但仅以数量论是不行的,而应从五个方面进行改革:第一是要重新界定许可范围,将所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纳入许可法管理;第二,应该明确宣布所有规章以下设定的行政许可一律无效,不得执行;第三,废除“412号令”;第四,应尽快启动《行政许可法》的修改工作;第五是应保证公众能参与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主讲嘉宾发言结束后,三位与谈人也分别进行了精彩发言。余晖研究员在梳理了我国近年来几次重大的行政审批改革历程后,主要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出自己的建议。对国家而言,一要尊重和按照宪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对党的红头文件和行政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其中设定的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彻底清除;二是建议今后为了推动行政审批改革成立或者整合一个新的机构。还鼓励参会学生对2001年以来行政改革的路径及成效做深入的研究。王锡锌则主要谈及中国在过去几十年改革的路径依赖以及改革异化得问题。认为由于改革过程中对“政府自上而下模式”所产生的过度路径依赖,往往使改革最后的效果出现异化之虞:改革不是去除了问题,相反有可能是使问题合法化、固化。王教授还着重从多视角观察和分析了当前审批制度改革中的路径依赖所带来的改革困境。对于未来中国的许可和非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王教授认为,一是需要跳出自我改革的路径依赖;二是要将制度改革与技术改革进行区分,技术改革是必要的,但不是改革的关键所在。关键应该是从现在开始真正明晰审批制度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基础是什么。邓峰教授在发言紧紧围绕行政许可法中的问题展开。一是认为《行政许可法》实施非常不尽如人意;二是认为行政审批自古都有,人类的发展就是管制不断放松,市场不断得到发展的一个过程。行政审批不是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regulationn,和市场失灵毫无关系。第三则谈到如果要深化改革,必须通过宪法,通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通过对那些越权人的责任追究,通过这些制度才能实现真正的政府干预市场的边界在哪里,单靠一个行政法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随后,到场的老师和同学也与嘉宾进行了充分的互动和交流,论坛在持续三个小时后圆满落幕。

 

(文/李文曾 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