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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博雅公法论坛成功举办

2014630日上午9点,由4494.c威尼斯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北大法学院110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第九期博雅公法论坛在北大法学院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论坛的主题为城市规划与公众参与,本期论坛特邀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ISOCARP)副主席、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教授和4494.c威尼斯副院长王锡锌教授共同担任主讲嘉宾,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谭纵波教授、4494.c威尼斯城市与环境学院林坚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担任与谈嘉宾,整场论坛由北大社科部副部长、法学院王磊教授主持,来自首都各高校、科研院所的5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开始后,王磊教授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阐述了此次城市规划选题的背景与意义,并向听众一一介绍了出席论坛的各位嘉宾。

在进入论坛的主旨演讲阶段,石楠教授首先发言,他认为在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是很重要的一个途径,但光满足于这样一种形式上的过程还是不够的,可推出多元合作机制,同时对政府规划的权力进行约束,把政府规划的权力限制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由于现在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导致城市规划目标的多元化,因此,在很多规划上老百姓与企业、政府间的矛盾日益增多。因此,规划不应只是一个技术过程,更重要的是一个多方参与、达成共识的过程。最后石教授建议,应建立起一种更为完善的合作机制,由政府、民众、企业、专家一起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特别是让因规划而使自身权益受到影响的一方参与进来,发表自己的意见。 

王锡锌教授作为第二位主讲嘉宾发言,他认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过程应处理好两个关系。首先是大众与专家的关系。评价一个规划是否合理、科学,应该让专业规划人员主导,同时也要听取民意,拓展制度参与的有效性,努力做到规划既科学又民主。其次是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城市规划应是一个公共决策的过程,政府的权力不应是垄断性的,应有一个权力分配的体制来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要对政府规划的权力有所约束,把政府规划的权力限制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 

在随后的与谈环节,三位嘉宾分别对两位主讲人的演讲进行了精彩点评。其中谭纵波教授认为城市规划不应是一个工程问题,而应是一个社会管理问题。应用法律程序解决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问题。在城市规划中,各方利益主体应享有的权利、如何分配这些权利以及规划中的监督,都应该由法律作保障。他提议,可健全民主机制,小到社区的业主委员会,大到政府的决策行为,都应创造一个宽松、自由的舆论环境,大家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利益诉求。 

最后,论坛主讲嘉宾和与谈嘉宾与到场的听众进行了互动和交流,在经过三个小时的智慧分享后,论坛圆满结束。

(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  李文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