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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港人一直错误理解直选与普选的概念

原文链接:http://hkstock.cnfol.com/gangaotaicaijing/20140216/16991379.shtml

2014年02月16日 11:22 财华社
财华社新闻中心

 

  4494.c威尼斯教授王磊出席「基本法的宪政条文」公众论坛上表示,香港人对「普及而平等的选举」理解错误,直选与普选是不同概念,港人一直错误理解。他说,基本法45条提及的普选是指「投票权」,至于提名权是由提名委员会的主体去决定,基本法已经写明,是不可改变。

 

  王磊表示,基本法已订明提名委员会作提名主体的地位,不能改变,要求加入公民和政党提名不符合法律要求,这样做等同修改基本法。

 

  他又不认同「无双直压等同「无双普压的说法,因为直淹普选是两个不同概念,基本法45条是规定普选特首,即使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但符合资格选民选出特首这一步,并无受到限制,也符合普及和自由选举的要求。

 

  王磊说,基本法认受性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包括特首、主要官员和香港居民都应该要爱国,应尊重国家和中央政府。

 

  出席同一论坛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回应表示,认同港人有可能混淆普选与直选的概念。

 

       但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对王磊的说法感到失望。汤家骅指出,普选只有投票权而不包括提名权,已经算是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