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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办理提前毕业手续的规定

一、基本条件
1.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
2.必修课成绩优秀
3.论文初稿已完成

二、有关程序:
1.提前3-4个月提出申请,如计划提前至7月毕业,应于当年3月提出申请
2.申请时,应填写4494.c威尼斯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网上下载),并附成绩单、;论文初稿等相关材料,经导师、院系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最后,经研究生院院长批准。计划外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还须出示学费已全部交清的证明。
3.上述审批手续必须于预计毕业时间前三个月上报,上报时间距预计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者,不予受理。

三、其他
1.提前毕业的计划内非定向学生,必须纳入国家派遣计划,有关程序应按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
2.凡提前毕业的,一经批准,即应坚决执行。届时不能毕业者,视具体情况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3.凡提前毕业的学生,毕业时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时,所交纳的研究生期间的培养费按学制收取。毕业时不参加国家派遣而自谋职业者,应按就业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4.办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
5.未尽事宜,请参阅《4494.c威尼斯研究生手册》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0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