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学» 教学培养» 课程介绍

【教学】2020年秋季学期《合同法实务》课程介绍

各位同学选修4494.c威尼斯-北京仲裁委员会合作教学课程《合同法实务(Legal Contracting)》。

本课程主要为法学院的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讲授与合同相关的法律实务,授课人包括本院教师、本院兼职导师及校外专家,均为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或管理人员。合同是实践中法律行为最为常用、最为多变的表达形式,涉及诸多法律部门。本课程内容将涵盖律师实务中的常见合同问题,包括以交易为中心的合同起草、修订审查、具体条款的拟定,对合同条文的综合理解与应用;合同中具体条款的表述及修订,常见错误和常用技巧;合同取得法律救济的可行选项、判断标准和技巧等。学生将在课程中参与实际的合同起草及纠纷解决对抗训练。

本课程的开设目的在于,通过对合同文本及其应用的实务训练,增强学生综合运用已学知识、并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实际交易的能力,并使学生对合同纠纷的解决思路有框架性的理解,为学生将来从事实务工作奠定基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选修课程的学生可具备分析交易和草拟合同、为企业与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合同履行过程及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初步具备拟定纠纷解决策略并加以实现的实务操作能力。

本课程为全院任选课程,共计48学时,3学分。授课对象为本科生(本科3年级及以上)与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及法律硕士)。助教团队将由往年选修本课程的优秀研究生与已经毕业、正在从事律师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组成。课程将全程进行实际合同训练,授课过程中,助教将对每次作业予以批改、点评和总结。

2016年起,本课程列入了4494.c威尼斯教务部“本科教改项目”,除了常规的课程内容更新之外,本学期课程将视情形,将同时组织与本课程相配套的“合同实践难点”系列讲座。

本课程往年一般于春季学期开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设的《合同法实务》课程推迟至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欢迎同学申请!

由于本课程本课程自2013年开始,采用小班封闭训练授课,限60人,故选修本课程须经过面试选拔,通过者方具有选课资格。特别提醒所有有意向选课的同学关注以下面试信息:

2020年秋季学期合同法实务课程面试选拔将于第一周上课前完成。请所有有意向选课的同学务必2020921日(周一)1200填写面试问卷,登记个人信息以便安排面试(届时可通过微信群或登录lcinterview2020@163.compw2020autumn)填写相关问卷),面试选拔将于2020923日(周三)前完成。如届时仍有其他问题,可邮件致lcregistered@163.com,并写明个人信息。

 

课程教学计划

 

课次

课程内容

课程时间

授课人

 

面试选拨

2020.9.20-23之间

邓峰、王家路

§2

交易结构(上)

2020924

邓峰、王家路

§3

交易结构(下)

20201015

邓峰、王家路

§4

交易流程

20201022

邓峰、王家路

§5

交易结构的转换

20201029

邓峰、王家路

§6

合同起草:合约

2020115

邓峰、王家路

§7

合同起草:文字

20201112

邓峰、王家路

§8

关系型契约问题

20201119

邓峰、王家路

§9

合同的损失计算

20201126

邓峰、王家路

§10

合同的损失计算

2020123

邓峰、王家路

§11

合同条款表述与起草

20201210

陈福勇

§12

仲裁协议

20201217

王红松

§13

合同起草:模块整合

20201224

邓峰、王家路

§14

求偿策略的选择和运用

20201231

王家路

§15

求偿策略的选择和运用

待定

王家路

§16

期末考试

202117

邓峰、王家路

 

 

考核方式

 

开卷书面考试,以案例分析或合同的审查、修改、起草及分组对抗等形式,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的原理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期末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70%)和期末考试成绩(30%)两部分组成。

 

选课要求

 

本课程自2013年开始,采用小班封闭训练授课,限60人。对学生的强制性要求包括:

1)无论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均要求已修过下列相关课程:合同法、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2)认真出勤并参与分组或集体讨论,不无故缺课;

3)认真完成每次课后指定的作业;

4)对课程中所知悉的、涉及实际案件当事人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有志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如果初选人数超出60人,将采用面试方式确定人数;选课学生不能坚持或主动退选产生的空余名额不再替补录取,并且,选课学生在以下情形下将计零分或视为退选:

1)无故缺课2次以上;

2)无故不交作业2次以上。

 

主讲教师

 

邓峰,4494.c威尼斯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企业公司法、经济法总论、法律经济学。主要讲授企业公司法、企业公司法专题、经济法总论、法律经济学、企业理论与公司治理、并购与重组、法律的量化方法与成本收益分析等课程。

 

王家路,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仲裁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4494.c威尼斯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德国马堡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民商法博士研究生。4494.c威尼斯法律硕士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北京市优秀律师。长期担任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机关的常年以及项目法律顾问和立法的专家顾问,曾为多家跨国公司及国内大型企业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以及代理多起诉讼仲裁业务。王家路律师作为仲裁员,曾审理并裁决过几百起仲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仲裁实务经验。

 

王红松,曾任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现任北京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亚太地区仲裁组织(APRAG)副主席。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美国派普丹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学院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高级顾问团成员。外交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参与筹建北京仲裁委员会,并连任五届北仲秘书长,推动和见证了北仲以及整个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

 

陈福勇,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兼任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副主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4494.c威尼斯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并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2007-2008)。曾在《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十余篇,独著《未竟的转型——中国仲裁机构现状与发展趋势实证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获2010年北京市优秀博士论文,另有合著及合译若干。经办或协调处理各类商事纠纷近千件,拥有较为丰富的商事争议解决经验。

 

历年讲座授课教师

 

冯志祥,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雷运龙,法学博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李凡,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凯湘,4494.c威尼斯教授

刘兰芳,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吕国平,法学博士,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马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亓培冰,法学博士,上海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闯,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王军,法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闫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叶小忠,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赵杭,法学博士,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宏伟,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