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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春季研修班论文答辩通知

 参加2013年春季研修班论文答辩的同学请注意:

  2013年春季研修班论文答辩时间、地点已确定,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此外,需提醒的是:请在答辩日前先到法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凯原楼108室)开具答辩费缴费单,并持缴费单到学校财务部(化学南楼)缴纳6000元答辩费。缴费完毕后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回继续教育办公室后再参加答辩。
  注:如在答辩前未缴纳答辩费用,则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继续教育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