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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划分专业培养方向的说明

  根据《4494.c威尼斯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教学指导手册》,在第一学年基础必修课即将结束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划分专业培养方向。现将分方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培养方向设置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初步确定为16个专业培养方向,即财税法、金融法、商法、国际商法、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市场竞争法)、刑法、卫生法、诉讼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核政策与法律)、国际公法、法律与公共政策、电子商务法、民法、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分别依托在财经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中心、房地产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刑法研究中心(原刑事理论法研究所)、医事法研究中心、法律职业与司法考试研究中心、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核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电子商务法律发展研究基地、民法研究中心、4494.c威尼斯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4494.c威尼斯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4494.c威尼斯法律与经济学研究中心。
 
  二.分方向工作安排
  2017428日周五13点,召开划分专业培养方向宣讲会,由各专业培养方向的老师介绍情况(凯原楼报告厅);
  201759日周二17点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
  2017519日周五前,中心审查申请材料、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2017529日周一前,整合各中心拟录取名单,法学院网上公布各研究中心录取结果。
  各专业培养方向录取名单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再进行调整更改。 
 
  三.填报志愿
  请同学们仔细查阅“各专业培养方向介绍及选拔办法”、“各专业培养方向教学计划”等附件,选定专业培养方向之后,下载、填写“专业培养方向选拔申请表”,并按照“各专业培养方向介绍及选拔办法”中的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为保证大家顺利进入专业培养方向,每位同学可报两个志愿,提交两套报名材料:1、第一志愿选拔申请表、第一志愿相关申请材料;2、第二志愿选拔申请表、第二志愿相关申请材料。教务办公室整理后,分别递交给两个专业培养方向进行审查考核。各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核(面试或笔试),并根据书面申请材料和考核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四.各专业培养方向拟录取名额上限为: 
  金融法方向:20 
  财税法方向:30 
  房地产法方向:30 
  国际商法方向:30 
  知识产权法方向:30
  诉讼法方向:20 
  卫生法方向:10 
  刑法方向:20 
  商法方向:30 
  经济法(市场竞争法)方向:25 
  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核政策与法律)方向:10 
  法律与公共政策方向:20 
  国际公法方向:10 
  电子商务法方向:20 
  民法方向:15 
  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方向:20
  实际录取名额将根据各专业方向报名和考核情况,由各研究中心决定并报学院审批。由于各专业方向录取名额的限制,建议同学们在填报志愿时尽量分散开来,不要都集中在所谓的热门方向,以免落选。 
 
  五.专业培养方向教学计划
  专业培养方向确定后,请同学们按照“各专业培养方向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网上选课,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专业必修课是各专业培养方向的核心课程,同学们务必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按照各研究中心和授课教师的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经所属研究中心申请、学院审批,个别专业培养方向的教学计划有调整或印刷校正,请同学们认真核对“各专业培养方向教学计划”(详见附件),并在自己的《教学指导手册》上修改、备注。
 
4494.c威尼斯
2017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