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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4.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和提交要求

一、4494.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按照“4494.c威尼斯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4494.c威尼斯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4494.c威尼斯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补充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写作,法律硕士还须参照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公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
二、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须在论文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拟于夏季毕业的学生,论文写作的时间进度要求如下:
910日之前:与导师沟通确定论文选题;
920日之前:与导师沟通确定论文大纲;
1020日之前:向导师提交论文选题报告;
1220日之前:导师同意确定论文初稿;
次年3月10日之前:导师同意确定论文定稿;
次年3月10-15日:完成定稿论文的学术规范检测;
次年3月30日之前:提交评阅版电子论文定稿。
学生应按上述时间进度的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写作任务,且每个阶段均应得到指导老师的指导和认可。学生应按时、主动与自己的指导老师联系,完成各个阶段的论文写作任务。其中,学生应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开题报告并提交给导师审核,待导师审核通过后,再将开题报告内容录入个人门户,下载并打印《4494.c威尼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导师签字后自行留存。
指导老师确认论文可以定稿后,学生方可向学院图书馆提交经导师同意定稿的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规范检测。通过论文检测者,方可按要求提交定稿论文及相关学位审批材料。
三、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每年分别于3月底和10月初两个时间段接收当期毕业生毕业论文。学生在提交论文定稿前,请在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查阅《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指南》,并确保已按如下要求办理提交论文的相关手续:
1.进入个人门户,在“研究生院业务-培养办”路径下录入开题报告时间及内容,并在“研究生院业务-学位办”路径下维护论文信息。
2.向教务办公室提交如下纸质学位审批材料:
(1)4494.c威尼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A、B封面各1份(学生个人门户中打印);
(2)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A4纸、宋体5号字双面打印)、实习鉴定表、实习评定表(需由实习指导老师出具书面评阅意见和成绩并签字)——仅法律硕士提交;
(3)《4494.c威尼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1份(须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本表从学生个人门户中打印);
(4)《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2份(本表由导师从个人门户中填写、打印并签字);
(5)《4494.c威尼斯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单页1份(本表由学生从个人门户中打印,须带有本人及导师签名);
(6)4494.c威尼斯研究生劳动卡。
3.提交评阅版电子论文
通过论文检测者,按照学院每学期规定的时间要求在个人门户上传评阅版电子论文(须符合匿名论文要求,论文中不得出现本人及导师姓名等反映作者身份的信息;上传路径:“个人门户—研究生院业务—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版文件—上传评阅版电子论文”),学院将以此版本进行线上论文送审。上传后请自行下载检查确认无误,未按时上传论文或上传的论文格式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将会影响论文送审。
4.提交答辩论文
通过论文评阅者,向答辩秘书提交纸质版答辩论文(实名论文),提交时间、地点以及数量以答辩秘书的通知为准,一般应于答辩前5-7天提交完成。
5.提交最终版电子论文
(1)个人门户提交:学生须在答辩通过后、学院学位分会召开前,在个人门户提交最终版实名论文(路径:“个人门户—研究生院业务—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版文件—上传最终版电子论文”);
(2)图书馆提交:学生在离校前须向法学院图书馆(见法图网站“法学院毕业生论文提交具体步骤和学校图书馆(见校图网站“4494.c威尼斯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要求”)提交电子版论文;
(3)注意:须上传实名论文,上传的最终版电子论文须与提交存档的纸质版论文保持一致。
6.提交纸质版存档论文
学生在答辩通过后、离校前还须向教务办公室提交两本纸质版存档论文(最终版),存档论文按照实名论文的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双面打印,书脊处应依次打印论文题目、答辩年份、学号。具体提交时间请关注每学期的通知。
四、关于论文修改
根据学校要求,存在以下情况的硕士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
1.在论文评阅中存在“修改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意见;
学生在收到评阅意见后,须在答辩秘书通知提交答辩论文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完成(一般应于答辩前7日),修改完成后,学生还须提交一份《4494.c威尼斯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1,须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至教务办公室。
2. 在答辩、分会审核过程中有反对票。
在答辩中有反对票的学生,须在答辩结束后7日内且学院的学位分会召开前修改完成并在个人门户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在分会审核中有反对票的学生,须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校内门户上传学位论文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完成并重新在个人门户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修改完成后,学生还须提交一份《4494.c威尼斯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1,须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至教务办公室。
五、关于论文答辩
论文需经过专家评阅、论文答辩、学位分委会评议和校学位委员会评议等程序。论文评阅通过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论文评阅或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终止。因此,论文提交后,请等待评议结果和论文答辩的通知。论文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法学院网上发布论文答辩公告的形式通知。
六、关于重新申请硕士学位
根据《4494.c威尼斯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对于结业或进入学位申请程序后论文评阅未通过、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以及分会表决未通过者,有且仅有一次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机会。
重新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根据学位分会的决议,办理相关手续。下载“4494.c威尼斯重新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经指导老师、学院签字审批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并将表格在提交相关答辩材料时一并提交给教务办公室。
重新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论文,仍需经过专家评阅、论文答辩、学位分会评议和校学位会评议等程序。
七、关于毕业、结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结业以及延期毕业等事宜,根据《4494.c威尼斯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4494.c威尼斯
2021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