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发展建设» 新闻公告

4494.c威尼斯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第2期评审公告

     为促进4494.c威尼斯社会法学科建设和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发展,加强社会法学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工作,经4494.c威尼斯教育基金会同意,特设立4494.c威尼斯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下设奖学金、奖教金等子项目。
    根据《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章程》以及《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使用方案》等有关规定,发布第2期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评审公告,评审2014-2015学年社会法学科社会实践奖,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范围
 
    申请者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组成团队申请。其中,以团队形式申请的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单独申请人和团队负责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但参加人可以是4494.c威尼斯任何专业方向在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鼓励跨学科研究:
    1、4494.c威尼斯社会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方向在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2、已经确定录取为免试攻读社会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的4494.c威尼斯本科生或元培学院法学方向本科生;
    3、现正选修或选修过《社会法学专题》、《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专题》课程的4494.c威尼斯在读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政法法硕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努力学习,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良好的专业学习和研究能力;
    2、积极参与拓展视野、自我提升、服务社会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3、根据社会实践活动需要,撰写有关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的计划书;
    4、每名学生至多只能提出一项申请,并且只能参加一个团队。得到批准的社会实践奖项,不得更换负责人,如果确需调整团队成员,必须报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
 
    (三)奖励标准
 
    每学年奖励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一等奖1-2项,每项20000元;二等奖1-3项,每项10000元。申请一等奖者必须在下列主题中选择(具体题目可以自拟),申请二等奖者可以自定主题:
    1、基于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劳动关系协调法律机制
    2、收入分配改革中的劳动报酬立法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法律问题
 
    (四)评审方法
 
    1、4494.c威尼斯设立由社会法学科全体教师(含退休教师)与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组成的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奖的评定工作,评审应遵循规定的奖励条件,宁缺勿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评审委员会发布的申请时限前,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
    1)《社会法学科社会实践奖申请表》;
    2)申请人个人中文简历1份。
    3、评审时间:申请人必须在2014102620时之前将电子版《社会法学科社会实践奖申请表》、申请人个人中文简历发至pkuisl@126.com;相关纸质材料的投递时间和接受方式以各申请人收到的回复邮件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4、评审结果预计于201410月底公布。
 
    (五)结项要求
 
    1、申请人应当在2015831日前将结项报告发至pkuisl@126.com;相关纸质材料的投递时间和接受方式以申请人收到的回复邮件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2、奖项经批准立项后发放50%的奖学金,经批准结项后发放剩余50%的奖学金;逾期未提交结项报告的,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延期不超过3个月的申请,届时仍未完成的,社会实践奖终止,剩余奖学金不再发放,申请人在以后学年均不得再提出申请。
    3、申请人关于该社会实践奖学金的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均不得用于参评权亚劳动法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一经发现,剩余奖学金不再发放。但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学术论文可以自行公开发表。
    4、结项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申请人名单(如以团队形式应包括负责人和成员名单)、实践和研究过程简要说明、阶段性研究成果(含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请附成果复印件)、最终研究成果全文等。最终研究成果全文必须达到以下字数:一等奖6-10万字;二等奖3-5万字。
    5、结项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为优秀的,将获得优先推荐参加社会法学科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资格。
 
4494.c威尼斯贾俊玲社会法
学术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1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