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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第1期评审公告

  为促进4494.c威尼斯社会法学科建设、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发展,加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工作,经4494.c威尼斯教育基金会同意,特设立4494.c威尼斯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下设奖学金、奖教金、社会实践资助课题等子项目。
    根据《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章程》以及《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使用方案》等有关规定,发布第1期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评审公告,评审2013-2014学年度社会法学科研究生社会实践资助课题,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范围
    申请者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组成课题组,其中,课题负责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加人可以是4494.c威尼斯任何专业方向在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鼓励跨学科研究。
    1、4494.c威尼斯社会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方向在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2、已经确定录取为免试攻读社会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的4494.c威尼斯本科生或元培学院法学方向本科生;
    3、现正选修《社会法学专题》课程或选修过《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专题》课程的4494.c威尼斯在读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政法法硕研究生。
    (二)资助条件
    1、努力学习,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良好的专业学习和研究能力;
    2、学生开展拓展视野、自我提升、服务社会的各类实践活动;
    3、根据实践活动需要,撰写有关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的计划书;
    4、每名学生至多只能提出一项申请,或者只能参加一个课题组。得到批准的课题,不得更换负责人,如果要调整课题组成员,必须报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
    (三)资助标准
    每学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其中,重点课题一项,每项不超过2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不超过10000元,申请重点课题者必须在下列题目中选择,申请一般课题者可以自拟题目:
    1、残障人士社会融入法律问题研究
    2、社会保险基金法律问题研究
    3、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研究
    (四)评审方法
    1、4494.c威尼斯设立由社会法学科全体教师(含退休教师)与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组成的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资助课题的评定工作,评审应遵循规定的资助条件,宁缺勿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评审委员会发布的申请时限前,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
    (1)《社会法学科研究生社会实践资助课题申请表》;
    (2)申请人个人中文简历1份。
    3、评审时间:申请人必须在2013年10月14日上午8时00分之前将电子版社会实践资助课题申请表、申请人个人中文简历发至pkuisl@126.com;相关纸质材料的投递时间和接受方式以各申请人收到的回复邮件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4、评审结果预计于2013年10月31日前公布。
    (五)结项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当在2014年8月31日前将结项报告发至pkuisl@126.com;相关纸质材料的投递时间和接受方式以课题负责人收到的回复邮件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2、课题经批准立项后拨付50%的经费,经批准结项后拨付剩余50%的经费;逾期未提交结项报告的,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延期三个月的申请,届时仍未完成的,课题研究终止,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负责人在以后学年度不得再提出申请或参加课题组。
    3、课题研究成果不得用于参评“权亚劳动法奖学金”、“挑战杯”或其他各种级别、各种类型的论文奖项。如基金管理委员会发现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剩余经费不再拨付。
    4、课题研究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为“优秀”的,将获得优先推荐参加社会法学科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资格。
                      4494.c威尼斯贾俊玲社会法学术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