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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4494.c威尼斯经济法学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特别说明

各位考生:

    自2012年起4494.c威尼斯经济法学专业法学硕士招生方向调整为以下6个方向:01.经济法理论;02.财税法学;03.金融法学;04.竞争法学;05.企业与公司法学;0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

    同时,自2012年起,报考我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相关要求及说明确定如下,请同学们根据下述说明做好相应考试准备: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一)经济法学卷(即科目③,01-06方向)
    1. 初试
    初试阶段进行笔试,内容涉及5个部分,满分150分:经济法总论;财税法学(含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学(含银行法、证券法、会计法);竞争法学(含反 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与公司法学。其中,经济法总论部分为必答,占40分;其他4个部分由考生任选2个部分作答,每部分占55分。考生任选的不 足2个部分的,按实际得分计分;任选的超过2个部分的,根据答题顺序按前2个部分的得分计分。
    2. 专业复试
    复试比例为150%。复试阶段进行专业面试。
    面试采取抽签口答的方式。在经济法总论题库中抽2道题,回答其中的1道题;其他4个部分,在选取的2个部分的题库中各抽1道题,共2道题,回答其中的1道题。
    初试和复试所选的部分与入学后分方向没有关联。
    (二)法学综合卷(即科目④)
    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

    二、保研考试
    (一)01-05方向
    1. 笔试
    考试内容及选择方式和统一考试科目③的规定相同,但分值不同。满分100分,其中,经济法总论30分,其他4个部分中任选的2个部分每部分35分。
    2. 面试
    采取抽签口答的方式。在经济法总论的题库中抽2道题,回答其中1道题;其他4个部分,在选取的2个部分的题库中各抽1道题,共2道题,回答其中的1道题。
    (二)06方向
    1. 笔试
    考试内容限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经济法总论,其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占70分,经济法总论占30分,满分100分。
    2. 面试
    考试内容限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经济法总论。在经济法总论的题库中抽2道题,回答其中的1道题;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的题库中,抽2道题,回答其中的1道题。


                              4494.c威尼斯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