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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4.c威尼斯国际法研究所成功举办“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tics”专题研讨会

201499日下午,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和4494.c威尼斯国际法研究所联合主办的“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tics”国际法专题研讨会在法学院凯原楼报告厅成功举行。

会议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4494.c威尼斯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李鸣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贾兵兵教授、芬兰赫尔辛基大学Martti Koskenniemi教授、国际法院薛捍勤法官、4494.c威尼斯白桂梅教授担任主题发言人。

会议先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贾兵兵发言,他结合国际法院、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的具体司法实践,谈了政治对国际法律师的影响。他认为国际法和政治代表了两个方向,在解决问题时都是可以选择的,一个案子,很少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往往还包含着政治因素。同样,所有的法律都反映了所在社会的主导价值,反映了特定的政治倾向和道德趋势,在国际法很多领域都能看到政治所起的作用,国际法与政治往往是不可分的。但是,贾兵兵教授同时强调,这种关系在实际从事国际法律工作时又会有不同表现,法庭在处理案件时,援用国际法规则,并不因为法律问题带有政治问题而加以回避,在大多数案件中,律师和法官的首要工作是解决法律问题,国际法在案件处理中是有着相对独立地位的。

第二位发言人是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教授的Martti Koskenniemi教授。他首先表达了首次到访中国和北大法学院的喜悦和感谢。在发言里,他认为国际法和政治是不可分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他从日常生活中常见事例出发并结合国际法实践,进行类比,来说明法律和政治的关系。Koskenniemi教授指出,一般认为,法律的工作是想把问题规范化、简单化,以避免政治的影响,而政治被解释为冲突和分歧,但在事实上,法律运用的时候同样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也是一个权衡和选择的过程,政治的解决方法和法律的解决方法的不同,主要是一个视角的问题。法律在运用的时候离不开政治,一个优秀的国际法律人也需要了解政治的解决方法。

接下来,由中国籍国际法院大法官薛捍勤发言,她认为要看到政治对于国际法的影响,但是不能持有国际法虚无主义的观点。从国际法的起源和历史来看,国际法是国际政治的产物,从国际法的解释和适用来看,也能见到政治的影响,这可以从国际法院所作的一些判决和咨询意见中得到印证。从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来看,是否能得到当事方的尊重和执行,有时不是取决于法律推理的高超,而可能受到其它因素的影响,当事方更看重的是结果。在解读国际法院的判决时,要注意到《国际法院规约》的第59条,国际法院的判决不具有一般性的立法效力。国际法也是一门独特的语言,对于运用国际法的法官、律师而言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法律规则不是真空的,不仅是制定规则与遵守规则的问题,法律在实践中是被不断解释的,要看到一个规则的形成过程及其在建构国际秩序方面的作用。

最后,由4494.c威尼斯教授白桂梅老师发言,她结合人权问题,谈及两个方面:第一,国际人权法的发展是国际法与政治之间关系的一个缩影。国际人权法体系是在美苏冷战背景之下发展起来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被认为过于政治化,是对一些特定国家进行人权政治斗争的工具。但是新成立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并没有摆脱政治化的现实。第二,政治对国际人权法的实施是一把双刃剑。人权领域的很多变化、人权在国内的实施、人权教育发展都离不开政治推动。但政治因素往往也使很多人权问题变得敏感。对从事国际法的律师、学者而言,应该看到二者关系,也要认识到坚持国际法规则对维护和平世界秩序、促进人权的重要性。

主题报告之后,在近一个半小时的提问环节,现场的老师、同学就四位主讲人的发言发表看法、提出问题,四位主讲人作了详细回应。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部分师生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报告厅座无虚席,两个半小时的研讨会气氛活跃,讨论热烈,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文/徐驰、图/魏歆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