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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雁英:引路人:忆罗豪才老师

北大法学院是公法学子心中的圣地,罗老师是手擎旗帜的引路者。记述回忆中的几件小事,以表达对罗老师的悼念缅怀之情。事业中的罗老师是跨学科、跨领域、跨国界的成功典范,生活中的罗老师是爱教育、爱学术、爱生活的引路长者。

我2004年考入北大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当时罗老师任致公党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次见到罗老师,与想象中高不可攀的国家领导人形象截然不同,他身材高大、气度儒雅、满头银发、双目有神,平和亲切、睿智健谈,没有官架子,大家都称呼他为罗老师,而不是罗主席。因为行政法学专业还有一位学生毕洪海,罗老师笑着对我们说,“这下有两个小毕了。”在罗老师的课堂上大家畅所欲言,没有顾虑和压力。

罗老师承担多种社会职务,但无论多忙他从不放弃和耽误教学活动。我们在校时,罗老师正把目光放在软法研究上。那两年他没有给博士生继续讲平衡论,开始在课堂上探索和研究软法问题,我们有幸目睹了罗老师开创软法研究的初始阶段。当时同学们乃至整个学界对软法知之甚少。还记得罗老师提出研究软法与协商民主问题时,我曾在课堂上提出质疑“研究软法与协商民主有什么意义,不如研究些其他领域的问题。”对于这个无知者无畏的问题,罗老师听了并没有直接反驳,只是笑笑说,“还是多看书研究一下,多了解实践。”接下来的几次课罗老师请来了全国政协和工商总局的实务专家来给大家仔细讲解了实践中软法规则的表现,在一个学期里引导大家讨论总结软法的概念、范围、特点,责任等问题,在讨论中我们逐渐领悟到软法博大精深的广阔研究空间,进而对这个新的研究领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收获极大。在随后的研究中,罗老师安排我研究撰写软法责任问题。一次他亲自给我打来电话,用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询问和指导论文的构思,又推荐了参考资料。在几经修改,完成这篇关于社会公法中的软法责任的论文之后,我书架上已经摆满了政治学、协商民主方面的中外资料。这个研究视角后来也直接影响了我的毕业论文的选题、研究方法和部分内容。直到现在,每次我去书店,还是会不自觉地去政治学的书架区看看,忍不住带回几本政治学新著。罗老师的授课深深影响了学生们的学术旨趣,培养起我对法学之外其他领域学科研究的兴趣,领悟到更多的学术魅力。

尽管当时学界和社会对软法研究还不甚理解,存在很多不同的声音,但是罗老师坚定地推动了软法原创研究的发展,使软法在中国法学研究中逐渐破土而出,迎风成长,并反馈到中国的法治实践中去。

对于我们这些到高校从教的学生来说,罗老师传授给我们的为师之道,不仅是谦逊、宽容、坚定、创新,永不止步的学术追求,还有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包括重视对实践的研究,重视对中外理论的比较研究,重视采取研讨式的互动教学方式,其中宝贵的教学经验值得我们终生学习。

学生时代,大家肚子都缺油水,所以很期待的一件事是罗老师每次课后,带领大家去品味美食,边吃边谈,有学术话题的延续,也有海阔天空。我原本不太敢吃辣,也是在罗老师的“课后辅导”下,接受了辣味美食。

毕业后,罗老师也很关心我的工作和学术研究情况。2014年我去美国耶鲁大学访学之前,在一个学术会议之后向罗老师汇报了我的访学研修计划。罗老师说,到美国一定要多去了解政府、法院等实践部门,多做调研,多与美国人聊天,才能全方位了解美国文化和社会生活。我准备的研修主题是行政程序法,对于另一项研究内容国家安全法是否适合列入研究计划,我很不确定。罗老师听后明确地说,国家安全法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领域,研究的人比较少,但仍然是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并且未来大有发展空间,对国家发展越来越重要,完全可以与美国学者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和借鉴。罗老师的意见,使国家安全法成为我访学和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颇有收获,也成为了我学术研究的重点方向。

罗老师作为法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建树卓越,诲人不倦,深深影响了几代公法学人。

 

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 毕雁英

2018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