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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保河:祭师文——纪念罗豪才老师

  时维冰月,万物蒙霜。先师罗公,遽归天堂。[i]

 琼楼月缺,星汉无光。璇台风冷,瑶草失芳。

 天地不仁,夺爱师长。故吏门生,涕泪滂滂。

 门下不才,吊之以章。情深笔拙,难寄哀肠。

 

 吊公年少,早历沧桑。颠沛流离,惕惕惶惶。

  世居安溪,源远流长。后逢乱世,客走南洋。[ii]

  狮城沦陷,日寇猖狂。亲友罹难,呕心抽肠。[iii]

  反对殖民,身陷牢房。旋遭驱迫,辗转归乡。[iv]

 

  吊公求学,逸志高扬。为寻国富,为求民强。

  奔走苏粤,负笈他乡。四年淬砺,终登大堂。[v]

  博雅塔下,梦想激荡。未名湖畔,豪情飞扬。

  天命之年,远涉重洋。问道盖氏,再启新章。[vi]

 

吊公执教,功业昭彰。躬耕杏坛,德厚流光。

传道解惑,涤荡蒙荒。亦师亦友,古道热肠。

春风化雨,桃李芬芳。弟子三千,国之栋梁。

师恩如海,浩浩汤汤。泽被四极,教化万方。

 

吊公治学,入室登堂。念兹在兹,倾尽韶光。

罗氏三论,空谷蛩响。万流归宗,法家龙象。[vii]

知行合一,初心不忘。推行立法,功德无量。[viii]

经师人师,百世流芳。法魂永驻,来者共飨。

 

吊公为政,王道荡荡。高岗鸣凤,政声远扬。

主政北大,外事繁忙。侨之所虑,君之所想。[ix]

 执耳刑部,秦镜朗朗。世纪大案,正气伸张。[x]

 致力为公,群而不党。参政议政,兴国安邦。[xi]

 

吊公暮年,情寄家邦。白首之心,老当益壮。

 心心不停,民主协商。念念不住,人权保障。[xii]

 桑榆非晚,漫天霞光。悬车之年,软法肇创。[xiii]

 圣追孔孟,师逐梁王。薪尽火传,永放光芒。

 

 武夷苍苍,闵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泰山其颓,哲人其亡。或云此去,与天无疆。

 伏地泣拜,酹酒三觞。公其有灵,享我蒸尝。

 天地悠悠,心绪茫茫。呜呼痛哉,伏惟尚飨。

 

 

[i]罗豪才先生是我国著名归侨、法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中国致公党的杰出领导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致公党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因病于2018年2月1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

[ii]罗豪才先生祖籍在福建安溪。一个世纪之前,清廷腐败,贪官暴敛,这里的乡亲受尽土豪劣绅盘剥,屡遭土匪掠夺。为了生活,他的祖父在19岁时与乡亲结伴,远走异国他乡。他们先是到了缅甸,后又迁移到新加坡。1934年3月,罗豪才就出生在新加坡。

[iii]童年时期正值日本占领新加坡,许多亲人朋友被日本侵略者杀害,自小“对日本帝国主义心里非常痛恨”。

[iv]由于看不惯英国殖民主义者的残暴统治,罗豪才经常阅读一些进步书籍并加入了进步组织,积极投身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1951年4月14日,他不幸被新加坡殖民当局逮捕,后监禁一年零三个月,那时他只有17岁。1952年7月,由于“出生证”丢失而被无理地驱逐,他也由此返回了一直思念的祖国。

[v]回国后,先后在广州知用中学、无锡市第一中学读书。1956年,考入4494.c威尼斯法律系,由此开启了法律职业的生涯。

[vi]1984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他的联系导师便是美国行政法的奠基人盖尔霍恩。正是这一年,为他回国探索适合中国的行政法学产生了极强的借鉴意义。

[vii]2013年3月15日,“公法的基础理论和范式”学术研讨会在4494.c威尼斯凯原楼学术报告厅召开。会上,郭道晖教授简要地概括了罗豪才教授在公法基础理论上和范式上的创造性贡献,提出了“罗氏三论”,即平衡论、软法论以及

人权论,郭教授认为“罗氏三论”是现在公法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伦理基础,其中平衡论则是罗氏三论的哲学基础,并对其做了解释和说明。

[viii]1986年10月4日,行政立法研究组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成立,时任中国政法

大学副校长的江平教授任小组组长,副组长则由4494.c威尼斯罗豪才、政法大学应松年担任。罗豪才先生直接参与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多部法律的立法准备和试拟稿的起草工作,见证了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历程。

[ix]1960年至1984年任4494.c威尼斯法律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1985年至1986年任4494.c威尼斯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986年至1995年任4494.c威尼斯副校长、教授,主管外事工作。

[x]1995年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工作。1998年,针对当时号称中国“最大的行政诉讼案”——深圳贤成大厦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了由罗豪才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经过连续数天的公开开庭审理,最后以行政机关败诉结案,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影响,成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一个范例。但在当时,很多人不理解,甚至引发了不小的风波。有纪委来查,罗是否收了外商的钱,罗说,:“他有多少钱,能买倒我罗豪才、一个大法官”还有深圳市一位领导把电话打到家里,提醒罗要“讲政治”,罗回答:“依法治国就是最大的政治。”

[xi]1992年至1997年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1997至2007年任致公党中央主席;1998年至2008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力为公,参政兴国”,这是罗豪才先生于2003年提出的致公党的立党宗旨。

[xii]2007年当选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他提出要加强中国在人权方面的教育,还积极参加人权的立法工作。

[xiii]“软法”理论由罗豪才先生首先提出和大力倡导,并自2005年9月开始,在4494.c威尼斯主持了一个“软法与公共治理”研讨班,参加研讨班的主要是2004级和2005级部分宪法行政法学专业的博士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和进修生等。2005年12月8日,在罗豪才先生倡议与筹办下,4494.c威尼斯正式成立“软法研究中心”。耄耋之年的罗豪才先生以北大法学院教授身份出任中心名誉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