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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4494.c威尼斯2021年招收港澳台、留学生攻读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依据《4494.c威尼斯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4494.c威尼斯2021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招生简章》及我院相关规定,我院法律硕士招生考试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确定本通知所列申请人(见附件1)可以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安排和相关规定如下: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需要,4494.c威尼斯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远程视频面试统一使用“腾讯会议”网络会议平台,通过考生居家、面试老师和秘书统一集中至法学院会议室进行网络连接完成面试工作。
 
二、复试时间
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务必在8:30之前进入面试会议系统做好相关准备)
 
三、面试小组
面试小组由5位老师和2位秘书组成,5位面试老师独立打分并记录成绩。
 
四、复试资格验证
本次复试采取线上审查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资格验证,即:在视频测试时(测试时间邮件另行通知)进行考生身份和材料的审查验证,在疫情解除或被录取后报到时,再提交纸质版的材料和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进行再次审查。复试资格验证需审查如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查验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
(2)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查验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3)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须查验效外国护照。
2. 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大陆学校应届生须提交应届毕业证明原件)
(1)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有必要,我院将要求考生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2)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供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的认证件。
3. 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外国留学生交验HSK成绩证明)。
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线上方式缴纳复试费人民币100元/次,缴费方式:访问4494.c威尼斯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左侧“复试缴费”按钮。
 
五、考前准备【重要,请仔细阅读】
1.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相对封闭、安静、光线明亮的面试场所,以及带有摄像头功能的相关设备2台(能够下载并运行指定视频会议平台的智能手机、电脑)、带有话筒的有线耳机(不得使用无线耳机)、外置摄像头、麦克风等,并测试好网络环境。主考场采用“双机位”进行面试,正前方第一机位摄像头确保能够拍到考生头部及双手,侧后方第二机位摄像头要保证在视频面试时能够从侧后方拍摄到考生本人、考试环境和考试屏幕(如下图所示)。第二机位设备仅用于监控考试环境,请务必保证第二机位设备不会对面试过程造成干扰。
注:建议正前方第一机位使用电脑,侧后方第二机位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若使用手机进行面试(无论第一机位或第二机位),均须提前办理呼叫转移,以免复试过程被来电打断影响面试成绩。同时,考生需保证申请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畅通,以便考务人员进行紧急联系。申请时所填手机作为应急联络使用,不得作为面试设备,不得干扰面试过程。
2. 考生根据邮件/短信中收到的会议ID或会议链接,以本人真实姓名+机位1/机位2加入会议。
注:法学院远程复试平台为 “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
3. 视频面试当天,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用于身份核验。另外,考生需提前自行下载打印《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面试确认书》(见附件3),准备好黑色签字笔,在视频面试时按要求签署并展示。
4. 除本人身份证件、承诺书、确认书外,考生面前和周围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及其他具有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
5. 在考试前,我院还将组织远程面试会议系统测试,让考生熟悉了解复试平台的使用。具体时间请考生留意邮件通知。
 
六、面试过程
本次视频面试会场设等候室,请考生耐心等待,按指令和要求进行操作。
1. 考生1、2机位在等候室等候,秘书核对到场考生名单,进行签到;
2. 秘书允许考生1机位进入会场,面试组长介绍面试组成员、宣布考场纪律和面试流程、宣布考生出场顺序;
3. 秘书将考生重新移回等候室,考生1、2机位做好准备后按顺序开始面试;
4. 秘书允许考生1、2机位同时进入会场,秘书验证考生身份,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展示;
5. 考生按面试组长要求开始面试;
6. 考生回答完毕,按面试组长要求,当场签署《面试确认书》并展示;
7. 待上述流程结束后,考生1、2机位退出会议系统,本次面试结束。
未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结束提交材料
考生应将面试时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面试确认书》于复试结束后于4月6日前寄送至:4494.c威尼斯凯原楼107教务办公室,并请在邮寄封面(快递外包装)上注明:法律硕士(港澳台/留学生)。
 
八、成绩评定
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复试成绩为5位面试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
 
九、初取规则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依据考生复试成绩、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情况及综合表现,由法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确定初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法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62751699。电子信箱地址:gfxy1@pku.edu.cn
 4494.c威尼斯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