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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494.c威尼斯2016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长奖学金是4494.c威尼斯设立的荣誉性最高、资助额度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研究生奖学金。为了更好地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激励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从事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切实提高我院博士生培养质量,现启动2016年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一、评选方法
    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小组针对该项奖学金确立了“学术第一”的评选标准,坚持以博士生的学术水平作为考察申请人的基本指标;同时注重考评博士生的综合素质(博士生参与课外活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等)。根据上述思路,法学院在该项奖学金评选过程中,以科研成果和学术潜力为中心,结合综合素质考察确定本年度获奖名单。
 
二、申请和评定细则
(一)新生
  1、申请范围
    即将于评奖年度9月份攻读法学院学术型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转博博士生和公开招考博士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生除外)。
  2、申请条件
    硕转博博士生和公开招考博士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评:
   1)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论著等。
   2) 参加过国家重大课题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 综合复试成绩优秀。
(二)在校生
  1、申请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但以下情况除外:
   1) 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博士生;
   2) 毕业年级学生以及处于延期阶段的博士生;
   3) 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
   4) 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5)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者;
   6) 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或者不符合获得校长奖学金基本条件者。
  2、申请条件
    在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博士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评选:
   1) 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
   2)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突出,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课题研究等;
   4) 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公益等活动;
   5) 综合表现良好。
(三)申请方式
    校长奖学金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者须于20166616:30前向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 《4494.c威尼斯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2) 硕士期间成绩单(新生提供),博士期间成绩单(在校生提供);
   3) 科研进展报告;
   4) 学术成果(复印件);
   5) 年度学习工作总结;
   6) 申请者认为有助于获奖的其他证明材料。
    同时将《4494.c威尼斯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xuxiaoying@pku.edu.cn
    未能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本年度的申请。

三、公示和异议处理
    学院推荐名单将于法学院主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推荐名单公示期间,发现申请者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并根据排名递补推荐。

四、注意事项
  1、已获得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2、已获得才斋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与校长奖学金的评选。
 
 
  联系人:徐晓颖  62751693
 

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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