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学» 毕业与学位» 文件规定

法学博士论文提交要求


   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每年分别于3月30日和10月15日之前接收当期毕业生毕业论文。

 


   法学博士提交毕业论文同时需要提交相关归档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纸版论文定稿;

 

(1)份数:8本,其中:实名论文3本、匿名论文5本;
   论文须双面打印。
   5本匿名论文正常打印装订即可,3本实名论文书脊处应打印论文题目、学号、姓名。
   注:此处所收实名论文系存档之用;答辩所需实名论文请根据答辩秘书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应份数。 
(2)论文规范:详见《4494.c威尼斯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4494.c威尼斯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补充规定》。
(3)其他注意事项:
   实名论文最后应附含导师及本人签名的《4494.c威尼斯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匿名论文封皮、后记或致谢、《4494.c威尼斯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等处均不得出现本人及导师姓名等反映学生身份的信息。
 
2.提交纸版论文的同时请注意按时提交电子版论文;
(1)4494.c威尼斯图书馆提交要求:
(2)法学院图书馆:
http://162.105.205.7/pkulawlibweb/BLib/ListContentShow.aspx?ContentId=933
(3)个人门户提交要求:
  须在答辩通过后三日内上传完毕。提交路径:个人门户——业务办理——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版文件。

3.《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2份(个人门户中填写并打印,须本人及导师签名确认,并按表头要求附发表论文复印件);
  注:提交论文当天应同时携带论文发表原件进行审核。

4.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2份(个人门户中填写并打印,须本人签名);

5.《指导教师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评语》2份(导师在个人门户中填写并打印,须导师签名);
  注:学生
须先在个人门户——业务办理——研究生院——学位办——维护论文信息中录入论文基本信息并点击提交,请教务老师审核后方可再请导师在个人门户中录入论文评语。

6.《4494.c威尼斯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1份(个人门户中填写并打印,须本人及导师签名);

7.4494.c威尼斯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A、B封面各1份(个人门户中填写并打印)。

 
 
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7年2月修订
 
 
附:法学博士各专业标准名称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知识产权法)